主要業(yè)績
豐城市農投能源有限公司豐城市農投能源加油站新建項目
發(fā)布時間: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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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城市農投能源有限公司豐城市農投能源加油站新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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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豐城市農投能源加油站新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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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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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豐城市農投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21年06月02日
注冊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龍津州街道商會大廈二樓
注冊資本:5000萬元整
法定代表人:朱樂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小食雜,住宿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集中式快速充電站(除許可業(yè)務外,可自處依法經營法律法規(guī)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和《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發(fā)改投資[2003]1346號)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36號發(fā)布,第77號修改)等關于建設項目(工程)中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要求,實現(xiàn)建設項目生產人員、生產裝置的本質安全。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wèi)生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yè)有關的標準和法規(guī)。
受豐城市農投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其豐城市農投能源加油站新建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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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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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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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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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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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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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謝寒梅、黎余平、占偉、王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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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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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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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姜萌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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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1.11;
主要任務:豐城市農投能源加油站新建項目安全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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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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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豐城市農投能源有限公司豐城市農投能源加油站項目
建設單位:豐城市農投能源有限公司
企業(yè)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樂
項目性質:新建
項目建設地點: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生態(tài)硒谷愛情花卉小鎮(zhèn)B-4-2號地塊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豐城市農投能源有限公司
總圖設計單位:江西省化學工業(yè)設計院
項目建設內容:
該公司廠區(qū)總占地面積為9992m2,本次建設的項目在宜春市豐城市生態(tài)硒谷愛情花卉小鎮(zhèn)B-4-2號地塊,項目建筑物占地面積1843.22m2;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如下:
1、承重埋地式30m3柴油SF雙層儲罐4個、30m392#汽油SF雙層儲罐2個、30m395#/98#隔倉汽油SF雙層儲罐(95#和98#各15m3)1個;網(wǎng)架結構罩棚一個,面積為1190m2,柱高7.2m;四槍四油品加油機4臺,兩槍柴油加油機2臺,共12槍汽油加油槍,8槍柴油加油槍;站房一座,面積345.42m2,一層;附屬房一座,建筑面積1708.64m2,層數(shù):2/3層,建筑高度13.2m;2個獨立充電樁(無棚);5m3隔油池一座。
2、新建主體工程:站房、附屬房、加油區(qū)(含罩棚、加油島)、充電樁;
3、新建貯運工程:油罐區(qū);
4、新建公輔工程:隔油池。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監(jiān)控化學品辨識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0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監(jiān)控化學品(可作為生產化學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學品)。
2)易制毒化學品辨識
依據(jù)《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guī)定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3)劇毒化學品辨識
《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安全監(jiān)管總局會同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門[2015年]第5號)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4)高毒物品辨識
依據(jù)《高毒物品目錄》(衛(wèi)法監(jiān)發(fā)[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5)易制爆化學品辨識
根據(jù)《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7年版)進行辨識,本項目原材料、中間體及產品中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6)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辨識
根據(jù)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jiān)管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13]12號)的規(guī)定,本項目汽油屬于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jù)《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1號的內容,本項目汽油為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8)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工工藝辨識
依據(jù)《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jiān)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jiān)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9)根據(jù)《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該項目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0)該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車輛傷害、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觸電、灼燙、高處墜落、淹溺、高溫與熱輻射等。工程最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車輛傷害。
三、評估結論:
本項目選擇國內、外較為先進成熟的加油、卸油、油氣回收工藝設備,方案可行。但應根據(jù)本安全評價報告書中提出的問題和不足,在初步設計中進行改正和補充,以保證本項目建成投產后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規(guī)定。根據(jù)“三同時”要求,本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和竣工應通過專項審查。
本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要求,建設單位應根據(jù)《可研》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和本評價提出的要求和建議進行設計、施工,本項目投產后風險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符合安全條件審查要求。 四、現(xiàn)場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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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2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