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桂鵬礦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內爐礦區(qū)建筑用花崗巖礦1號采場改擴建項目
發(fā)布時間:2020-03-28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永安市桂鵬礦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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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內爐礦區(qū)建筑用花崗巖礦1號采場改擴建項目
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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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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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桂鵬礦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內爐礦區(qū)建筑用花崗巖礦由原來的黃村洋礦區(qū)和內爐礦區(qū)整合而成,原設計礦山分東西兩個采場進行開采,1號采場位于礦區(qū)西側,2號采場位于礦區(qū)東側。礦山于2013年3月4日取得整合后的《采礦許可證》,其礦區(qū)面積為0.2582km2,開采標高+692~+460m。
礦山采用公路開拓+汽車運輸,自上而下分層開采方式開采,采用液壓錘破碎采礦工藝,無爆破作業(yè)。本次基建工程+520m標高以上已剝離至北側礦界,形成了+550m~+530m、+530m~+520m剝離臺階,臺階高度15m~20m,平臺寬度5~6m,坡面角60°~65°。同時形成了+520m采礦作業(yè)平臺,平臺寬度15~30m;采用液壓錘破碎采礦工藝,每次回采高度約1.0m。礦山開采工藝:剝離—液壓錘破碎—+520m平臺轉卸(現有邊坡作為卸礦邊坡)至+470m裝礦平臺—鏟裝—運輸—排卸。
礦區(qū)水文地質條件屬簡單類型,大氣降水為采場充水的主要來源;采用的山坡露天臺階開采,可自然排水。因此礦山防排水方案簡單。礦山采用的山坡露天臺階開采,各臺階可自然排水。礦山采場防水方式按照設計在采場外圍挖設有截洪溝,坡度根據實際地形而定且均大于1%。水溝斷面為漿砌梯形結構,規(guī)格為:下寬0.3~0.4m、上寬0.5~0.6m、深0.4m。采場排水良好,防洪溝設置能滿足實際排水需求。
礦山將原1號采場+460m凹陷采坑一邊作為排土場,該凹陷采坑邊坡均為花崗巖體,較為穩(wěn)固,排土場的選址滿足需求。實際礦山在凹陷坑中間建一座毛石漿砌擋墻(擋墻長40m,高約3m,壩頂寬約1.5m,內外坡比約為1∶0.3),排土場有效堆排面積約3800m2,堆置高度約5m,排土場有效庫容量為1.9萬m³,目前現有排土場內已堆排的廢石土量約0.5萬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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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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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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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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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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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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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李昌魁、鄧暉、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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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鄧暉、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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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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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鄧暉、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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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1.28~2020.3.25
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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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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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業(yè)存在商業(yè)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
永安市桂鵬礦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內爐礦區(qū)建筑用花崗巖礦1號采場明確了礦長為第一安全生產責任人,全面負責礦山的安全生產工作。礦山還配備有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礦山安全管理覆蓋至各班組及員工。因此,該礦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較為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較健全。技術資料較為齊全。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到位,相關人員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該礦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并做到??顚S?;該礦山不存在重大危險源,編制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健全,符合規(guī)定要求。
該礦各功能區(qū)域劃分明確,總平面布置合理。地面建筑物防火、防雷措施符合規(guī)定要求。礦山附近無學校、村莊及居民區(qū)等其他重要建(構)筑物。在采取了相應的安全措施后,礦山開采不會對周邊環(huán)境造成不良影響。
該礦采剝作業(yè)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并做到:“采剝并舉,剝離先行”,工作面未發(fā)現掏采現象。臺階三要素符合要求。防墜方面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該礦山能按邊坡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管理,并建立了《邊坡觀測記錄》檔案,未發(fā)現潛在滑坡危險的地段,防墜措施和邊坡穩(wěn)定性符合設計要求。
供電電纜架空敷設。工業(yè)場地供電系統(tǒng)簡單,設置有短路、過流和接地保護。線路高度、開關、閘刀安裝位置合格。設備供電電纜的敷設、絕緣良好,未發(fā)現與金屬管(線)和導電材料接觸。
礦山主要設備為裝載機、挖掘機和運輸車輛,無其它危險性較大起重、運輸、提升、排水等機械設備。生產設備性能良好,運行正常。
礦山運輸道路路面寬度、坡度、轉彎處最小曲率半徑等能滿足運輸要求。
該礦最低開采標高高于當地侵蝕基準面,且高于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不受河流和洪水威脅。礦區(qū)地表水排泄通暢。
該礦制定了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規(guī)定,能按規(guī)定要求為職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鑿巖、裝礦作業(yè)時采取濕式作業(yè),對作業(yè)點粉塵、噪聲進行了檢測,粉塵、噪聲未超標。符合規(guī)定要求。
應重點防范的危險因素:物體打擊、坍塌、高處墜落。日常應加強監(jiān)督管理防范的危險因素有;機械傷害、車輛傷害、墜落、翻倒、觸電、粉塵、噪聲、高溫及其他危險、有害因素等。
改擴建項目各系統(tǒng)安全設施采用檢查表評價,涉及否決項的安全設施符合設計要求,基本安全設施、專項安全設施符合率達95%以上,改擴建項目符合安全設施驗收條件。
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百分制評審得分為68.2分,礦山在試生產期間未發(fā)生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標準化得分及安全績效均可以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要求。
綜上所述,永安市桂鵬礦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內爐礦區(qū)建筑用花崗巖礦1號采場在建設中能按設計要求,壓風、防排水、防塵、防墜等安全設施和設備能按設計要求,并結合該礦實際進行施工和配備。礦山的安全設施和設備運行正常,礦山開采、運輸、排水等系統(tǒng)已達到設計要求,具備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條件。且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運行良好,該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可以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要求。
永安市桂鵬礦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內爐礦區(qū)建筑用花崗巖礦1號采場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按設計進行施工,所采取的安全生產措施符合初步設計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滿足《非煤礦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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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3月28日 |